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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计委:这 10 类医疗机构可以独立设置,社会办医迎来空前利好~

2017-08-11 筑医台资讯


导读

8月10日,国家卫计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。会上传达出一个重要信息,国家卫计委将在已批准 5 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基础上,再增加 5 类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类别,允许社会力量投资,并连锁化、集团化运营。



已有 5 类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,包括医学检验实验室、病理诊断中心、医学影像诊断中心、血液透析中心、安宁疗护中心。国家卫计委分别为其制定了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,并且纳入了今年 2 月新修订的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条款中。


会上宣布新增 5 类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类别,分别是:康复医疗中心,护理中心、消毒供应中心、中小型眼科医院、健康体检中心


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表示,正在为这些新增机构起草制定相关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,方便社会力量参与独立医疗机构的建设。这对社会办医来说,意味着在机构设置上有了更多新选择,对投资者无疑是一个极大利好消息。



社会投资办医意愿强烈


对于投资者来说,最为关注的莫过于今年二月份修改的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,增加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、病理诊断中心、血液透析中心、医学检验实验室、安宁疗护中心等五类独立设置机构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。“目前社会力量在这些领域投资的意愿还是很强烈,有力地激发了投资活力。” 焦雅辉表示。



在国家卫计委放开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后,根据统计,截至目前,全国共有区域医学影像中心342个,区域医学检验实验室689个,区域病理诊断中心185个,血液透析中心147个,安宁疗护中心13个。这其中,有一部分是属于二级以上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,大部分还是社会力量举办的第三方医疗机构。


社会力量投资开办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意愿,相当强烈。而在已有的第三方医学检验室等机构里边,大量还是由业内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厂商直接投资的。自办医疗机构也俨然成为了厂商“跑马圈地”的新重要手段。

 

不出意外的话,将允许增设的这 5 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,也会如此。

 

国家卫计委将推出的新政,也将为国内的康复、眼科等类医疗器械产品厂商提供新的自己投资开办医疗机构、加快产品市场拓展的新机遇。



新增五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


会上,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副巡视员龚向光介绍国家卫计委出台了《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》,推出卫生计生领域“放管服”十项重点改革举措。



据了解,在已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、病理诊断中心、血液透析中心、医学检验实验室、安宁疗护中心等五类独立设置机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的基础上,国家卫计委将进一步设置独立的康复医疗中心、护理中心、中小型眼科医院、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。这意味着,社会办医在申请类别时,有了更多选择。


焦雅辉解释说,之所以增加这五个类别的医疗机构,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:

  • 一是中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比较庞大,如果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开设检验、影像、病理科室,专业人员明显不够,病理专业人员短缺。

  • 二是小而散地设置辅助医技科室,质量没有办法保证。因此,希望整合相关的资源,集中设置第三方或者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资源,对这些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开放,有利于集中有限的医疗资源,实现区域资源共享,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。


她还提到,一些高端技术,诸如基因测序,在一家医院开展的业务量也不是很多,不符合成本效益,如果能有第三方独立的来提供服务,利用契约式的方式进行管理,也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,也符合成本效益原则,同时也有利于质控,保证我们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。


她表示,这次新增的两类中,一个是康复医疗中心,另一个是护理中心,主要针对机构养老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等长期的慢性病需求。比如有一些日间护理和照护,可以在护理中心,还有一些有康复需求的,可以到康复医疗中心。



渠道变革导致基层一些科室“消失”


另一个重要的改变在于,康复医疗中心等遍地开花,相关医械产品面对的市场环境也要大变,营利性的独立医疗机构或将取代公立医疗机构,成为新的重要终端购买者。



尤其是在基层,能力有限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会放弃开办相关科室,而改为向第三方独立医疗机构购买服务,或者是共享二级以上大医院的资源。


实际上,从8月10日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人员的阐释来看,国家推出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新政的重要初衷,除了支持社会资本办医,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,还有就是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短缺、服务质量难保证的现实问题。


比如消毒供应中心,事关医院感染控制,也是医疗安全不可突破的底线。而规模比较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还有级别比较低的一些医院,在消毒供应方面缺少力量,由此也会导致在医院感染控制方面会出现一些安全隐患。


卫计委比照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的思路和原则,一方面鼓励大医院把消毒供应中心向区域开放,另一方面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第三方的集中消毒供应中心,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方面的服务,实现区域资源共享。


在卫计委的新政之下,相关医械产品的基层市场,将逐渐“消失”、转移到第三方营利性医疗机构。这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终端买方,厂商的营销模式能不跟着变吗?


来源:整理自国家卫计委、中国医药联盟、网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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